5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缓交提醒,缓缴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我市已受理97家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涉及11625名缴存职工。为了不影响单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已经申请缓缴的单位在缓缴申请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记者 路振杰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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