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新提示
住房公积金可申请缓交
根据省住建厅通知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
亳州市已受理97家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涉及11625名缴存职工
为了不影响单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
已经申请缓缴的单位
在缓缴申请到期后
要及时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
- 住房公积金
- 申请缓缴
-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