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正在对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规划核实,经第三方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核实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1-3#、5#、8-10#、13#、15#、21#楼东西立面两侧卧室规划为窗户,实建为墙体。
(2)该项目1-3#、5-13#、15-17#、20-21#楼南侧阳台太阳能集热器未安装。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存在问题已经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理,并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规划核实情况听证会,经讨论,业主代表一致对存在问题处理情况无异议。
现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拟对该项目进行单体规划验收。如对上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有异议,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于本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0558—5123370
办公地址:光明路与三曹路交叉口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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